首页 » 王龙新闻

给添加剂立规矩

2009年5月22日 没有评论

如果说食品添加剂这个名字以前让你觉得很陌生,那你现在就该明白你每天都可能会吃进上百种添加剂。如果说防腐剂、甜味剂、酸味剂、保鲜剂、天然色素、食用香精、营养强化剂、增味剂这些名词你还能从字面上琢磨出个大概,那山梨酸钾、苯甲酸钠、谷氨酸钠、胭脂红、柠檬黄、明胶、安赛蜜肯定会让你眼花缭乱。6月1日,《食品安全法》就将正式实施,该法的一大亮点就是食品添加剂的种类、用量都做了明确的规定。本期《周末消费》联合市消保委法务部专家和糖制食品行业协会、调味品专业委员会、奶业行业协会的多位负责人,对食品添加剂做一个全面的解读。

    不稀奇:

    一天吃百种添加剂

    假如你今天早餐吃的是牛奶加面包,那牛奶中可能会有山梨酸钾或者苯甲酸钠,面包里的添加剂就更多了,可能会有面粉氧化剂、乳化剂、防霉剂、酵母营养剂、酶制剂、营养强化剂、色素、香精等,这顿早饭涉及到的化合物最多可达20种。

    午餐和晚餐,要是你够勤快,把新鲜菜买回家做的话,每天摄入的食品添加剂就能少很多,但是油盐酱醋糖等调味品中一样含有食品添加剂。比如鸡精中就含有谷氨酸钠、呈味核苷酸二钠、食用香料、色素等。

    “所以,一个人每天吃进上百种食品添加剂也毫不稀奇。 ”一位营养专家坦言。

    不必要:

    谈添加剂三字色变

    “我们现在已经被食品添加剂包围了,还有什么吃的是不含添加剂、安全、卫生的呢? ”当认识到添加剂应用的普遍性后,很多消费者都有了这样的困惑。

    其实,添加剂并不意味着“有害”,消费者更没必要谈“添加剂”三字而色变。只要将用量控制在国家标准范围内,食品添加剂就基本无害。上海市糖制食品协会副秘书长冯富生认为,“事实上,添加剂是科技进步的标志之一。比如为了延长食品保质期采用的防腐剂,改善产品口感用的甜味剂,提升产品品相用的色素等。食品行业的发展离不开添加剂的发展,相信今后添加剂的使用会更加广泛。 ”

    大进步:

    品类用量严格规定

    “我认为《食品安全法》相对于之前通用的《食品卫生法》,可谓一大进步。 ”市消保委法务部专家唐建盛表示,“卫生并没有太大的技术含量,安全则是在技术发达的情况下,在更大范围、更高层面上来看待食品的质量问题。 ”

    上海市食品行业协会调味品专业委员会秘书长黄志蕙亦持同样观点:《食品安全法》对于添加剂的种类、使用范围、限定用量都做了明确的规定,并指出产品标签、说明书上必须明示所用添加剂及其含量,这对于企业安全生产、行业规范经营有着相当的促进作用。

    不过,一位不愿具名的专家指出,仅靠一部《食品安全法》来解决食品安全问题,显然远远不够。 “思考过去发生的问题,预防将来可能出现的困难,才是整个食品行业应该做的事情。 ”该专家坦言。( 周森浩)
    专家看点

    新法是治乱之典
    被全国消费者寄以厚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下简称《食安法》)将于6月1日起实施。笔者以为这部法律堪称“治乱之典”。

    首先,《食安法》能够解决行政监管上的“乱”。 《食安法》规定,国务院设立食品安全委员会,作为高层次的议事协调机构,协调、指导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其次,《食安法》能够解决食品生产中的“乱”。我国的标准太老太少、太多太乱。比如“黄花菜”,根据卫生部门的标准,它不属于“干菜”,不得有二氧化硫残留;而根据质检、农业部门的规定,“黄花菜”属于“干菜”,且明确了其二氧化硫残留标准。类似“打架”的食品标准让食品生产企业无所适从。而此次《食安法》规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制定、公布,并且首度明确目录以外的任何添加剂都不能使用。这就为企业划出了 “高压线”,让“潜规则”无立足之地。

    其三,《食安法》能够解决食品消费中的“乱”。消费者经常感叹,食品标签看了比不看更糊涂,比如食品中被广泛使用的“苯甲酸钠”,有的标“防腐剂”,有的标“抗氧化剂”,有的写“保鲜剂”。消费者因为看不懂,只能“乱”选,最通常的就是选价格低的。于是乎,企业为了应付竞争不得不降低成本,那么东西不好看不好吃怎么办?就用食品添加剂加色加味。而此次《食安法》关于食品标签的规定就针对于此。

 

Comments are clos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