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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食醋产品质量抽检合格率61.1%

2009年11月24日 没有评论

 从甘肃省质监局了解到,该局日前对甘肃省市场上销售的食醋产品质量进行了监督检验,共抽查了全省82家生产企业的95批次产品,46家企业的58批次的产品合格,企业合格率为56.1%,产品实物质量合格率为71.6%,产品抽样检验合格率为61.1%。总体质量合格率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了6.9个百分点。

    按照《食醋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规范》检验要求,质监部门主要对标签、感官、总酸、游离矿酸、可溶性无盐固形、苯甲酸、山梨酸、砷、铅、菌落总数、大肠菌群和致病菌等12项指标进行了检验。检查结果表明,有37批次的产品质量不合格。存在的主要质量问题:一是有10批次产品的铅含量超标。标准要求铅含量≤1mg/L,而不合格产品中有7批次铅含量实测值为2 mg/L。二是有13批次产品总酸含量不达标。总酸含量是食醋产品的一种特征性指标,其含量越高说明食醋酸味越浓。三是有5批次产品苯甲酸含量超标。苯甲酸在一定条件下能够对微生物的繁殖起到抑制作用,有效延长产品的保质期,但过量食用会增加肝脏负担。强制性国家标准GB2760-1996《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规定,食醋中苯甲酸含量不得超过1.0g/kg。但检验发现,5批次产品的该项指标均超过了国家限量要求。四是个别产品的可溶性无盐固形物不合格。可溶性无盐固形物是食醋的品质指标,食醋的鲜味、甜味和香气,鲜味、甜味和香气主要是由可溶性固形物产生的。

 

文章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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