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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取有力措施维护流通环节食品市场秩序

2009年4月28日 没有评论

打击滥用食品添加剂取得阶段性成效

    从去年底开始,全国工商系统开展了为期四个月的流通环节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并把这项工作作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内容,采取有效措施,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截至今年4月15日,30个省(区、市)工商系统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44万余人次,检查食品添加剂经营者19.9万余户,受理和处理消费者申诉举报3182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84.3万元。

    在专项整治中,工商机关共查处无照经营3309户,吊销营业执照87户,查扣非食用物质和食品添加剂数量68吨,查扣滥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数量116.3吨,查处流通环节涉及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案件578件,案值187.5万元,罚没金额82.3万元,移送司法机关案件8件。

    开展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整顿

    今年3月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作出决定,用两年左右时间集中开展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整顿,确保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状况进一步好转,人民群众食品消费安全感进一步增强。

    这次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整顿将紧紧围绕消费者举报多的食品和薄弱环节,集中开展四个专项执法检查,一是奶制品市场专项执法检查,二是流通环节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执法检查,三是重点食品以及季节性、节日性食品的专项执法检查,四是农村食品市场专项执法检查。

    工商部门将加大食品生产经营者经济户口和信用分类监管力度,加大流通环节食品质量监管力度,加大食品市场日常巡查力度,加大食品市场分类监管力度,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加大食品安全信息化网络体系和长效监管机制建设力度。

    以具体措施贯彻食品安全法

    食品安全法将于今年6月1日正式实施。工商总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将把深入开展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作为贯彻食品安全法的重要任务和举措,建立健全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制度,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这些制度包括:建立健全食品市场主体准入制度,严格规范食品许可和登记注册行为;建立健全食品市场质量准入制度,严格监督食品经营者切实把好食品质量进货关;建立健全食品市场监管和巡查制度,严格规范食品经营者的经营行为;建立健全流通环节食品抽样检验和退市制度,严格食品质量监管;建立健全食品市场分类监管制度,严格食品市场日常规范管理;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预警和应急制度,严格防范和处置食品安全突发问题;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广告管理制度,严格规范和监管食品广告行为;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协作制度,严格履行和落实与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职责。

    将出台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

    对于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食品安全法实施后流通环节食品经营者的食品流通许可证发放问题,工商总局有关负责人指出,食品安全法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由各分段监管部门分别依法发放许可证。

    对依法符合规定条件的流通环节食品经营者,工商机关决定准予食品流通许可,并将出台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对核发食品流通许可证的基本原则、基本条件、核发范围、许可事项等作出明确规定。

    这位负责人指出,按照食品安全法和监管工作的实际需要,工商总局还要研究制定流通环节食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加强流通环节食品监督管理,规范食品经营行为,维护食品市场秩序,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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