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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腐剂安全性没有问题

2009年8月5日 没有评论

本报讯记者黄海云、实习生潘潮报道:“防腐剂吃多了不好”、“腌制品吃多了容易致癌”、“食物中残留的二氧化硫致癌”……这些被大众认同的“金科玉律”,原来有不少是误区。昨天,食品添加剂专家杨冠丰接受羊城晚报采访时对上述食品安全误区逐一点评。他还透露,8月28日举行的2009中国(深圳)食品安全高峰论坛将全面解读《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评估与标准制定。

  防腐剂:

  “多吃致尸体不腐”无科学依据

  误区:“现代人一生从食品中摄入的防腐剂,已经使得即使死后很多年尸体都不会腐烂”;“要买不含防腐剂的食品”

  专家点评:添加食品防腐剂的目的是为了改善食品品质、延长保存期、方便加工和保全营养成分。因此防腐剂本来是“食品安全卫士”,现在却成为大众普遍反感的“过街老鼠”。

  我国目前有30多种防腐剂,全部都有ADI值(即每天每公斤体重允许摄入的毫克数,是依据人体体重,终身摄入一种食品添加剂而无显著健康危害的每日允许摄入量的估计值),这是国内外评价食品添加剂安全性的首要和最终依据。也就是说,只要按照规定的剂量来使用,防腐剂的安全性没有任何问题。现在国内常用的食品防腐剂有苯甲酸钠和山梨酸钾,苯甲酸在人体内九成可代谢,山梨酸钾大部分也可以在人体消化,代谢成二氧化碳、水和热量。因此所谓“吃太多防腐剂连尸体都不会腐烂”的说法,没有科学依据。

  腌制品:

  国内添加标准比国外严格得多

  误区:“咸鱼、咸菜等腌制品中含有亚硝酸盐,吃多了会致癌”;“烧开的水放过夜会产生致癌物质亚硝酸盐”;“放过夜的青菜会产生致癌物亚硝酸盐”;“火锅汤底久熬变致癌毒汁”

  专家点评:首先要明白,不能离开“量”来谈食品安全。如果用亚硝酸盐代替盐来做菜,肯定会中毒。人体一次性摄入0.2到0.5克亚硝酸盐就会引起中毒,3克可致人死亡。

  国内外都允许在一定范围内使用亚硝酸盐作为食品添加剂,比如用在肉制品中,目的是抑制肉毒杆菌。但国内的标准普遍比国外要严格得多。比如国内西式肠的标准规定亚硝酸盐残留不能超过70ppm(ppm即“毫克/千克”),中式肠的标准是30ppm,而国外肉制品亚硝酸盐的残留检出标准通常是100ppm到200ppm。而且亚硝酸盐在人体内会代谢,不会积累。

  其实人平常在吃进青菜、大米、小麦等食品时,体内的唾液和肠胃消化就会自动将大量的硝酸盐转化成一部分亚硝酸盐。因此,食品中正常含量的亚硝酸盐不会导致食品安全问题。

  二氧化硫:

  自动转为硫酸盐相当于“解毒”

  误区:“二氧化硫超标的是‘毒黄花菜’,吃了会致癌”;“二氧化硫是致癌物”

  专家点评:超标和安全问题是两个概念。超标是不合格,但不等于就是食品安全问题,不能随便冠以“毒”的字眼。

  二氧化硫通常可以用来漂白,还可以抑制食品中的霉菌,抗氧化,防止食品褐变。实际上,人体在摄入二氧化硫后很快就会自动将其转变为硫酸盐,相当于是一个“解毒”的过程,因此把二氧化硫作为致癌物的看法是没有科学依据的。

  国外葡萄酒标准中规定的二氧化硫残留检出量为400ppm,果脯类(葡萄干)的残留检出量更高达2000ppm到3000ppm。相比起来,屡屡因二氧化硫超标而被下架的广式凉果可谓冤枉得很。一方面,凉果国家标准要求二氧化硫残留量不得超过350ppm,本身就已经比国外葡萄酒的标准定得更严格。另一方面,葡萄酒在国外是每日饮用的饮料,比凉果的摄取量要大得多,可见凉果的安全性是没有问题的。况且,至今并没有发生过因食用二氧化硫超标的凉果而引发的食品安全事件。
                                                                                                        来源: 金羊网-羊城晚报(广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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