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应禁止在饮用水中使用食品添加剂
2009年9月23日
没有评论
近年来,围绕各种“概念水”的争论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而饮用水中添加食品添加剂和人工矿物质难保终生饮用安全。而目前市场上饮用水中的添加剂和人工矿物质由于添加种类单一,会带来新的不平衡。
柏广新说,添加食品添加剂必须要有临床和亚临床实验,目前没有看到任何生产矿物质水的企业有临床报告或说明,现阶段的添加方式不能保证人民群众的终生饮用安全。
与此同时,他们认为,“矿物质水”的名称有很大的误导性,广大消费者无法从名称上分辨与“天然矿泉水”的差别,是一种不正当的商业竞争行为。由于目前我国技术条件有限,尚不能确定哪些矿物质、多少含量的矿物质对人体无害,在没有充分监测、实验结论的情况下,我国应禁止在饮用水中使用食品添加剂,这样做既是对消费者生命健康安全负责,也符合《食品安全法》。
专家同时指出,饮用水标准是保证这个行业有序发展和消费者饮水安全的必要手段。现在仍然有效的《软饮料分类》是1996年制定的,其中明确规定了“瓶装饮用水是密封于塑料瓶、玻璃瓶或其他容器中不含任何添加剂可直接饮用的水”,但是,这一标准在现实中并没有执行。2008年末实施的《饮料通则》中,也悄悄将“不含任何添加剂”的限制取消,这使水市场的安全隐患陡然增加。
专家指出,从国际立法惯例看,发达国家一般禁止或对在饮用水中添加任何食品添加剂非常谨慎,美国在《联邦法规》21篇165章中明确规定,在饮用水中禁止添加任何食品添加剂。欧盟委员会也要求所有的食品添加剂必须置于永久观察下,随着新技术的出现对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进行重新评估。他们建议,我国在制定饮用水细则时,可考虑参照这些国家和地区的标准来执行。
来源:第一食品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