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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法》百姓的福音

2009年5月26日 没有评论

6月1日起《食品安全法》将正式实施,新法从生产、销售、监管等相关环节为食品安全加上多重保险,对现行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食品卫生标准、食品质量标准和有关食品的行业标准中强制执行的标准予以整合,统一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见5月25日华龙网-重庆商报)

    《食品安全法》从6月1日正式实施,这是百姓的福音。民以食为天,食品,是百姓赖以生存的先决条件,是人类维持生命活动的重要物质,必须是无毒无害的。然而,民众赖以生存的食品,却问题重重,“三鹿”奶粉检出三聚氰胺;“瘦肉精”中毒事件不时见诸报端,一些无良商贩在利益驱使下、昧着良心“炮制”出种种有毒有害食品,食品中的苏丹红 吊白块等添加物,无时不在我们的生活中出现,让广大消费者消停不得、放心不下。今年以来,一个个沸沸扬扬的食品安全事件,使消费者在忧心、茫然的同时,也令公众对食品安全产生了信任危机:何时我们的餐桌上才能:食无忧?

    有专家曾经预言:中国人将在20年内丧失生育能力,这决非危言耸听。有毒食品的大量漫延横行,如果不加以制止,预言将成为现实。且看奶粉中检测出来的三聚氰胺,让多少儿童肾结石,甚至丧失了生命,这已经是眼见为实的现实。如果食品流通领域再不采取有力措施,那么人类将自食其果。在食不无毒的今天,百姓终天盼来了《食品安全法》六月一日的正式实施。《食品安全法》不但给百姓餐桌带来福音,而且对食品添加剂的种类、用量都做了明确的规定,以杜绝一些黑心老板,为了自己的一已私利,乱添乱用添加剂行为。同时,《食品安全法》规定,发现其食品不符合产品安全标准,将勒令生产厂家立即停止生产,并召回已经上市销售的食品,在对这一行为给予严重处罚,赔偿消费者的损失以外,消费者还可以要求其支付价款10倍的赔偿金。对百姓的消费利益给予了一定法规保证。

    《食品安全法》可以说是一部“治乱之典”的法律,它不但确立了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食品安全标准、问题食品召回以及食品安全信息发布等一系列制度规定,而且进一步明确了企业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制度。该法将成为保护群众食品安全的有力武器。我们期待着《食品安全法》早日给我们带来福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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