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通知加强食品工业企业产品质量管理工作
12月7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工业企业产品质量管理工作的通知。通知全文如下: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工业企业产品质量管理工作的通知
工信部消费[2009]61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行业协会,有关中央企业:
今年以来,各地工业主管部门、食品行业协会和食品工业企业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部署和要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下简称《食品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把保障食品质量安全作为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大事。当前,正值岁末年初临近之际,食品生产和销售进入旺季,食品质量安全问题处于易发多发时期,抓好食品质量安全尤为重要。为进一步加强食品工业企业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对加强食品质量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食品质量安全直接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关系到和谐发展和社会稳定,关系到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影响、保持经济稳定发展。今年前三季度,规模以上食品工业企业实现产值3.5万亿元,食品工业增加值对全国工业增长贡献率达到14.8%,食品工业经济运行总体向好、质量安全状况逐步改善。但与此同时,也应看到,食品质量安全事故还时有发生,质量安全风险依然存在,质量安全形势仍很严峻。部分食品生产企业法律意识淡薄、企业疏于管理;少数企业经营者违背诚信道德,产品以次充好;个别企业甚至掺杂使假,违法使用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造成了极坏的社会影响。各地工业主管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当前食品安全形势和加强食品工业企业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对人民群众生命安全负责的态度,认真做好食品质量安全工作,保障产品质量安全,让老百姓买得放心,吃得安心,全面提升社会消费信心,维护经济企稳向好的局面。
二、认真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履行食品工业行业质量管理职责。
各地工业主管部门要组织食品工业企业认真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和《条例》等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按照质检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等5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依法规范食品加工企业的指导意见》(国质检食监联[2009]470号),加强对食品生产企业普法和质量诚信宣传;指导企业加快推行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建立健全从技术创新、产品研发、生产加工到储运销售的全面质量管理体系;依法督促食品生产企业加强产品售后服务、质量追溯、缺陷产品召回与不合格产品处置等各项管理制度建立和落实,切实承担起食品质量安全的主体责任。履行食品工业行业质量管理职责,确保食品质量安全。
三、加强食品生产质量安全管理,落实企业食品安全责任。
食品工业企业是食品质量安全的实施主体,也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者,必须进一步加强食品生产质量安全管理。一是要加强企业全员质量教育。开展法制和诚信宣传培训,提高职工守法遵章和诚信意识,提高生产者责任意识。二是要建立原(辅)料查验制度。健全进货台帐和记录保存制度,严格食品添加剂使用登记和存放保管,严把原(辅)料入口关。三是要建立生产过程质量安全控制制度。严格按照工艺流程、操作规范、产品标准等组织生产加工,定期对厂区内环境、生产场所和生产设备等清洁卫生状况进行自查,并保存相关记录。四是规范产品进出库管理制度。严格产品进出库登记管理,实行库房产品定置存放管理,严格库存产品标识管理。五是要建立产品出厂检验记录和食品召回制度。加强产品销售合同管理,建立和保存出厂产品原始检验数据和检验报告记录,跟踪产品质量市场评价,对出现质量安全问题的产品,要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和《条例》的规定,实施食品召回和无害化处理,严禁不合格产品出厂。六是要建立企业产品安全自查自纠制度。以保障食品质量安全,做到万无一失为标准,在企业内部组织开展经常性的管理自查、制度落实、产品自检、问题自纠工作。通过制度建设,及时堵塞管理漏洞,化解质量安全风险,把食品安全隐患消灭在企业自身环节。
四、建立企业诚信制度,推进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
诚实守信是食品生产企业履行社会责任、保障食品生产质量安全的基础。各地工业主管部门要将推进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督促企业履行社会责任作为落实食品质量安全的一项重要和紧迫的任务,以加强质量诚信为核心,以加强企业诚信制度建设为重点,结合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和《条例》,加快推进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要加强对企业诚信体系建设指导,加强与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配合。积极开展黑龙江省乳制品企业、河南省肉类加工企业诚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食品生产企业要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建立并实施从业人员诚信教育及考核、关键岗位人员诚信信息等相关记录档案管理制度、诚信内部核查、诚信风险信息收集评估、诚信危机处理和预警制度,形成企业诚信管理体系和运行机制。行业协会要推动行业诚信建设,指导食品生产企业建立诚信制度,组织企业参与诚信评价活动,鼓励诚实守信企业发挥影响作用,带动行业树立良好风气。
五、充分发挥行业组织作用,加强食品行业自律。
行业协会要在食品行业大力宣传、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和《条例》,倡导和树立守法遵章、诚实守信的行业风气,通过建立健全行规行约制度,组织开展食品生产企业普法教育,宣贯食品安全标准,组织行业企业开展质量承诺及质量安全互帮互学,推广行业企业先进管理经验等活动,指导和督促企业完善管理制度建设,充分发挥行业组织的自律影响作用,进一步加强食品行业自律,配合政府、帮助企业落实食品安全工作。
六、落实食品安全整顿任务,进一步做好食品安全整顿工作。
各地工业主管部门要按照全国食品安全整顿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的通知》(卫发明电[2009]180号)精神和11月26日《全国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要求,认真总结2009年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特别要根据当前食品安全形势需要,结合本地实际,督促生产企业开展自查自纠或组织重点检查,坚决排查隐患。要找准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入分析原因,举一反三,认真加以整改。要研究制定2010年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方案,明确食品质量安全管理重点和任务,采取有力措施,有针对性地解决本地食品生产企业存在的问题。要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建立食品质量安全信息监测和通报制度,健全食品质量安全应急机制。要积极配合质量监管部门对违法违规行为,予以严厉打击,对典型违法案件,加大曝光力度,及时依法处置。要加强舆论正面宣传和引导,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和有关法律法规,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请各地工业主管部门于2010年1月15日前,将本地区2009年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总结和2010年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方案报送工业和信息化部消费品工业司(联系电话:010-68205669、 传真:010-66017178)。
二○○九年十二月七日
来源: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