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总局明确未来两年流通环节食品安全四项整治目标
2009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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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工商总局近日决定,未来两年将集中开展四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加强流通环节食品质量安全的监管。
离《食品安全法》6月1日实施,还有20多天时间,今天闭幕的全国工商系统贯彻食品安全法工作会议明确了这次专项整顿的四项重点。国家工商总局局长周伯华说:“集中开展重点品种的重点区域的以及季节性节日性食品市场专项执法检查,深入开展奶制品市场专项执法检查,打击食品添加剂违法行为,集中开展农村食品市场专项执法检查。”
浙江省工商局局长郑宇民认为,即将实施的《食品安全法》,改变了过去大包大揽的管制思维,让更多的人参与食品安全监管,同时让包括经营者在内的更多的人一起防范风险,共同承担责任。能有效减少食品安全监管盲点。郑宇民局长说:“在监管问题上,我们千万不能搞小姐不急丫环急,要让经营主体急起来,把监管的客体变成自律的主体,市场主体自己要给自己下套,要自己抽自己的嘴巴,自己设自己的禁区。”
据了解,工商总局希望通过未来两年的四项专项整治,解决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突出问题,确保食品安全监管制度得到有效落实,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状况进一步好转,人民群众食品消费安全感进一步增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