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查处滥用食品添加剂等案件7626起 逮捕30人
卫生部5月11日上午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全国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有关情况。卫生部食品安全综合协调与卫生监督局副局长苏志在发布会上介绍,专项整治期间,全国受理群众投诉举报4211起件,查处违法案件7626起,货值6708万元,移送司法机关案件34起,依法逮捕30人。
根据国务院统一部署,自2008年12月10日开始。卫生部、农业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等9部门在全国开展了为期4个月的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行动。
卫生部食品安全综合协调与卫生监督局副局长苏志坦言,专项整治期间,全国共出动监督执法人员400多万人次,检查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单位572万户次,其中整顿重点地区36178个,重点单位441084家,重点产品71198种。全国受理群众投诉举报4211起件,查处违法案件7626起,货值6708万元,移送司法机关案件34起,依法逮捕30人。
为了了解整治的效果,全国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统一印发抽检方案,组织了全国和省级抽检工作。国家统一对3类产品的5种非食用物质和易被滥用的食品添加剂进行了抽检,检验内容分别为原料乳中三聚氰氨和β—内酰胺酶,这是一种所谓的“解抗剂”,加这种东西的目的是掩盖生鲜乳中的抗生素残留,这也列入了专项整治第二批黑名单的严厉打击的非法物质。还有红葡萄酒中的甜味剂和色素、面粉中的溴酸钾,共抽检272批次,总体合格率为92.6%。其中抽检的原料乳中三聚氰氨检出率为0,β—内酰胺酶阳性检出5%,抽检红葡萄酒中超范围使用甜味剂和色素的检出率为8.6%,面粉中非食用物质溴酸钾的检出率为1%。全国23个省按照全国统一方案,结合本地的情况共抽检样品24155件,抽检项目合格22417件,不合格1618件,抽检合格率为92.8%。其中,抽检原料乳均未检出三聚氰氨。针对抽检中发现的违法问题,各级地方政府已经或正在依法进行处理,对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相关监管部门已依法采取了控制措施。
苏志表示,通过本次专项整治行动,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对规范使用食品添加剂的意识和责任得到明显增强,政府相关监管部门协调配合机制进一步完善,人民群众参与食品安全工作的热情进一步高涨,对下一步系统而有序地开展全国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提供了有益的经验。